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 □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2015年度海口市就业专项资金项目
项目单位: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评价时间:2016年10月31日至12月31日
组织方式:□财政部门 □主管部门 □项目单位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专家组 □项目单位评价组
上报时间:2016年12月31日
项目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实施单位 |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管部门 | 海口市人民政府 |
地址 |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区 | 邮编 | |
项目类型 | 经常性项目( ) 一次性项目(√ ) |
计划投资额 | 5713 | 实际到位资金 | 5713 | 实际使用情况 | 2181.61 |
其中:中央财政 | | 其中:中央财政 | | 其中:中央财政 | |
省财政预算 | | 省财政预算 | | 省级财政 | |
市财政预算 | 5713 | 市财政预算 | 5713 | 市财政 | 2181.61 |
|
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 |
指标 | 分值 | 指标说明 | 分值 | 得分 |
项目设定 | 3 | 依据的充分性 | 1 | 1 |
目标明确度 | 2 | 2 |
就业专项资金投入 | 4 | 考核资金安排合理性,人社部门提出的符合规定的补助方案财政部门必须予以补助,不存在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导致无法落实的政策情况 | 4 | 4 |
资金支出 | 4 | 资金支出均衡度。省、市级出台的政策规定都要落实,各项制度规定都及时制定出台,并认真落实。 | 4 | 2.85 |
资金使用 | 4 | 资金使用率 | 4 | 0 |
就 业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 20 | 制定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相关配套文件的建立、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出台和宣传的情况 | 3 | 1 |
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编制、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 3 | 1 |
资金项目审核申报情况 | 5 | 5 |
监督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情况 | 9 | 8.29 |
就 业 专 项 资 金 使 用 成 效 | 50 | 就业口成效 | x | 大学生就业 | 8 | 0 |
城镇就业困难对象就业 | 0 |
农民工就业人员 | 0 |
城镇登记失业就业 | 0 |
扶持公共就业服务支出 | 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省市数据接口开发 | 2 | 0 |
就业信息发布系统建设 | 2 | 0 |
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 | 2 | 0 |
用于孵化基地设施、场地、培训补助 | 4 | 1 |
x |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情况 | 3 | 0 |
公益性岗位补贴推进情况 | 2 | 2 |
社会保险补贴使用情况 | 4 | 1 |
就业见习补贴情况 | 2 | 2 |
培训口业务成效 | 定点培训 | 创业师资培训 | 2 | 2 |
技能培训 | A类工种 | 2 | 0 |
B类工种 | 2 | 0 |
C类工种 | 2 | 0 |
D类工种 | 2 | 0 |
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 | 2 | 2 |
x | 职业培训合格率 | 2 | 2 |
职业培训就业率 | 2 | 0 |
其他 | x | 失业登记人员档案管理 | 1 | 1 |
单位吸纳困难人员奖励补贴 | 1 | 0 |
自主创业奖励补贴 | 1 | 0 |
免费招聘会奖励补贴 | 1 | 0 |
就业创业证工本费 | 1 | 0 |
项目效益 | 4 | 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情况 | 4 | 2 |
可持续影响 | 4 | 项目可持续影响情况 | 4 | 2 |
群众满意度 | 7 | 目标人群满意度情况 | 7 | 4 |
评价等次 | 差 | 46.14 |
三、评价人员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陈向阳 | 主任会计师 | 海南鸿晔会计师事务所 | |
常燕 | 注册会计师 | 海南鸿晔会计师事务所 | |
符云燕 | 助理会计师 | 海南鸿晔会计师事务所 | |
王红强 | 助理会计师 | 海南鸿晔会计师事务所 | |
洪娟 | 助理会计师 | 海南鸿晔会计师事务所 | |
龙著丹 | 助理会计师 | 海南鸿晔会计师事务所 | |
评价工作组组长(签字): 2016年11月30日 |
目录
一、目标设定情况 - 1 -
二、就业专项资金投入 - 1 -
三、就业专项资金使用 - 3 -
四、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 4 -
4.1制定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相关配套文件建立、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出台和宣传情况 - 4 -
4.2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编制、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 5 -
4.3资金项目审核申报情况 - 5 -
4.4监督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情况 - 6 -
五、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成效 - 7 -
5.1就业口业务成效 - 7 -
5.1.1推荐四类人员就业支出 - 7 -
5.1.2扶持公共就业服务支出 - 7 -
5.1.3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就业见习补贴情况 - 8 -
5.2培训口业务成效 - 10 -
5.3就业口业务成效 - 13 -
六、项目效益 - 14 -
七、 可持续影响 - 15 -
八、群众满意度 - 15 -
九、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 16 -
十、主要经验及做法 - 17 -
十一、存在问题和建议 - 17 -
7.1存在问题 - 17 -
7.2相关建议 - 18 -
关于海口市2015年度就业专项资金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目标设定情况
为了进一步发挥就业资金使用的效益,提高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6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就业政策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0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海南省财政厅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社[2012]1848号)文件以及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卡号:2015333708)关于(海财社[2015]1136号)《2015年就业专项资金指出预算安排的请示》的复函,同意批复该项目的实施。项目具体分为八大类补贴,分别为:1、职业介绍补贴;2、职业培训补贴;3、社会保险补贴;4、公益性岗位补贴;5、职业技能鉴定补贴;6、就业见习补贴;7、扶持公共就业服务指出;8、其他就业补贴。
海口市2015年度就业专项资金项目由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管,主要负责实施的单位有海口市就业局、四个区人社局(秀英、龙华、琼山、美兰)、桂林洋开发区人社处、海口市新华信息产业孵化园等7个单位。
二、就业专项资金投入
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卡号:2015333708)关于《2015年就业专项资金指出预算安排的请示》(海财社[2015]1136号)的复函,2015年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计划安排资金5713万元,其中:1、扶持公共就业资金支出755万元,主要用于海口市就业信息平台建设和创业孵化基地扶持;2、职业培训补贴1324万元,主要用于海口市城镇登记事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3、职业介绍补贴17万元,用于职业中介机构免费介绍城镇登记就业人员(含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以及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成功就业的补贴;4、社会保险补贴2433万元,用于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5、公益性岗位补贴420万元,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含部队营区管理服务部门)开发的非营利性的公共管理和公益性服务岗位补贴;6、职业技能鉴定补贴187万元,用于支付“四类”(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人员到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参加初次职业技能鉴定或专职职业能力考核,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职职业能力证书的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7、就业见习补贴418万元,用于支付用人单位吸纳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海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海南籍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补贴;8、其他就业奖励补贴159万元,用于支付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奖励补贴、自主创业奖励补贴和免费专场招聘会补贴。
三、就业专项资金使用
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卡号:2015333708)以及365体育投注网《关于拨付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通知》、《关于拨付就业专项经费的通知》(海财社[2015]1418、2687号等)文件以及单位提供的财务支出明细,项目的八大类补贴具体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补贴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预算资金 | 实际支出数 | 使用率 | 实施情况(截止2015年31日) |
1 | 职业介绍补贴 | 龙华、秀英、美兰、琼山四个区和海口市就业局实施的推荐就业困难人员、城镇登记人员、农民工、大学生等群体就业 | 17 | 0 | 0% | 未实施 |
2 | 职业培训补贴 | 创业师资培训 | 18 | 0 | 0% | 未实施 |
技能培训A、B、C、D类工种和创业培训 | 976 | 203.65 | 20.87% | 已实施 未完成 |
龙华、秀英、美兰、琼山、桂林洋五个区实施的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 | 330 | 208.62 | 63.22% | 已完成 |
3 | 社会保险补贴 | 针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的补贴 | 634 | 187.34 | 29.55% | 已实施 未完成 |
对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的补贴 | 1799 | 1145.54 | 63.68% | 已完成 |
4 | 公益性岗位补贴 | 提供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单位 | 420 | 166.22 | 39.58% | 已完成 |
5 |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 四类人员职业技能鉴定 | 187 | 33.59 | 17.96% | 已实施 未完成 |
6 | 就业见习补贴 | 用人单位吸纳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海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海南籍毕业就业见习 | 418 | 133.05 | 31.83% | 已完成 |
7 | 扶持公共就业服务支出 | 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省市数据接口开发 | 20 | 0 | 0% | 未实施 |
就业信息发布系统建设 | 240 | 0 | 0% | 未实施 |
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 | 100 | 0 | 0% | 未实施 |
用于孵化基地设施、场地、培训补助 | 395 | 70 | 17.72% | 已实施 未完成 |
8 | 其他就业补贴 | 失业登记人员档案管理 | 15 | 0 | 0% | 已完成 |
吸纳困难人员奖励补贴 | 20 | 0 | 0% | 已实施 未完成 |
秀英、龙华、美兰、琼山四个区实施的自主创业奖励补贴 | 40 | 0 | 0% | 已实施 未完成 |
免费招聘会奖励补贴 | 64 | 33.6 | 52.5% | 已实施 未完成 |
就业创业证工本费 | 20 | 0 | 0% | 未实施 |
合计 | | 5713 | 2181.61 | | |
四、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4.1制定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相关配套文件建立、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出台和宣传情况
该项目由秀英、龙华、琼山、桂林洋四个区(美兰区未实施)、市就业局以及新华信息产业孵化园6个主管单位委托海口市定点培训机构和海南青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实施。主管单位负责监管以及协助,培训具体由机构自行宣传政策以及招生。
相关实施单位仅依据海南省财政厅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社[2012]1848号)文件规定内容,对项目的资金进行执行支出和管理,均未依据实际对该项目制定相关的具体实施细则和政策措施。
4.2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编制、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2015年度就业专项预算资金由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财政部门编制全年计划资金的支出预算明细表。 其他五个区以及海南青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口市新华信息产业孵化园均由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编制预算计划资金。
截止2016年11月30日,海口市就业局、四大区人社局(秀英、龙华、琼山、美兰)、桂林洋开发区人社处、海口市新华信息产业孵化园等7个单位都未对2015年度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开展绩效自评总结工作。
4.3资金项目审核申报情况
根据单位提供的资料显示,秀英、龙华、琼山区人社局、桂林洋人社处以及市就业局分别委托海口畅想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海南省第十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商校)、海口圣火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海南维尔康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海口兰德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海口名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海口美兰强洲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海口市旺业职业培训中心、海口新希望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海口时代潮职业技能培训中心、领航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劳动学会培训中心、清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华南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等14个培训机构承担宣传、招生、培训等促进就业工作;海口市新华信息产业孵化园委托海南青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润航地产有限公司承担对企业进行培训,且提供咨询、讲座、创业指导服务等促进就业工作。
经审查海南省就业失业管理信息系统,抽查海口市就业局汇总的培训和见习就业人员明细与系统审核补贴的培训和见习就业人员比对,就业局实施的职业和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人员各20人,系统录入和审核补贴的基础信息基本符合,数据齐全。
经抽查审阅市就业局的就业见习补贴两家单位:海口市创业就业协会、海南大嫂家政服务有限公司60名补贴对象以及龙华、琼山区就业和培训补贴两家培训机构海口美兰强洲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海口市旺业职业培训中心的创业和中式面点师培训资料,两家被补贴单位以及培训机构均符合补贴标准,资金的拨付经过经办机构、区主管部门、市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最终分别通过海口市人社局和区财政部门下拨资金至被补贴单位账户。
抽查审核情况表明,资金项目审核申报符合要求。
4.4监督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情况
各实施单位依据海南省财政厅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社[2012]1848号)文件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资金的申报由经办单位考核,初审,再报送上级主管部门逐层审批。经审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口市就业局和海口市新华信息产业孵化园对资金的使用进行了公开公示,秀英、龙华、琼山、美兰、桂林洋区均未进行公示。
2015年度就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单位财政部门均按照海南省财政厅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社[2012]1848号)文件规定,对截止2015年12月31日的资金拨付及使用进行结算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秀英、龙华、琼山、桂林洋区、海口市就业局以及海口市新华信息产业孵化园6个实施单位都及时向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关于项目的汇总报告或工作总结。
五、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成效
5.1就业业务成效
5.1.1推荐四类人员就业支出
2015年度职业介绍补贴计划推荐四类人员就业人数700人(普通求职人员400人,就业困难人员300人),预算资金17万元(其中秀英、龙华、琼山、美兰各3万元,市就业局5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各单位均未实施,推荐四类人员就业实际人数为0人。
5.1.2扶持公共就业服务支出
2015年海口市就业局计划预算360万元用于开发省市数据接口并完善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在已具备条件的30个乡镇(街道)统一建设户外就业信息发布平台,对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截止2015年12月31日,市就业局均未实施建设,改造,实际完成率为0。
就业专项资金计划安排395万元用于海口市新华信息产业孵化园的孵化基地设施、场地、培训补贴,其中:购置办公设施购置补贴270万元,培训补贴60万元,咨询、讲座及创业指导45万元,场地补贴20万元。根据审阅单位提供的财务支出明细显示,截止2015年12月31日,单位就业专项资金实际支出总额为7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购置支出31.07万元,咨询、讲座及创业指导支出8.06万元,培训补贴支出11.84万元,场地补贴19.30万元,实际完成率为17.72%。
5.1.3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就业见习补贴情况
5.1.3.1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情况
经审阅海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供的资料,单位通过委托海口市第二职业技能鉴定站等五个鉴定机构进行分别鉴定,由机构制定附有鉴定考核申请审批表、试卷申请表、考评员派遣表、考生名册表的考核方案,方案内容说明考核人数、工种、考试时间以及地点等,考试合格方可取得职业合格证书。2015年海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计划用于鉴定预算资金187万元,鉴定人数6700人,分别为:A类1900人(64万元)、B类3300人(88万元)、C类1500人(35万元),经审阅单位提供的鉴定人员汇总表以及财务资料,截止12月31日,共鉴定人数为1454人,其中:A类126人(挖掘机驾驶员)、B类1031人(咖啡师162人、中式烹调师2人、中式面点师9人、美容师384人、美发师23人,海南点心制作451人)、C类298人(营养配餐师118人、育婴师121人、家政服务员59人),实际支出资金为33.59万元,其中:A类4.22万元、B类21.65万元、C类7.72万元,实际鉴定人员完成率为21.72%,实际支出资金完成率为17.96%。
5.1.3.2公益性岗位补贴推进情况
2015年公益性岗位计划预算补贴资金420万元,补贴500人次,经抽查审阅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办事处和海口市琼山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共计20人的档案材料,均符合补贴要求。根据市就业局提供的财务支出明细显示,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益性岗位补贴实际补贴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办事处、海口市琼山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等35个单位的公益性岗位949人次(补贴标准:700元/人/月,期限为1-12个月不等),共计补贴35个单位金额166.22万元,实际补贴人员完成率为189.80%,实际补贴资金完成率为39.57%。
5.1.3.3社会保险补贴使用情况
2015年社会保险针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灵活就业困难人员计划分别补贴资金634万元、1799万元,分别补贴800人次、3975人次。根据审查市就业局提供人员档案资料,分别抽查了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和海口琼山成皇老公鸡店灵活就业困难人员10人,均符合补贴要求。根据市就业局提供的财务支出明细显示,截止2015年12月31日,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实际补贴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海口琼山成皇老公鸡店等54个单位和企业共761人次(补贴标准:单位为社保补贴对象缴纳社保费的100%),共补贴开发岗位的单位金额187.34万元;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实际补贴共5388人次(补贴标准:就业人员每月缴社保费数额的66%),共计补贴就业人员金额1145.54万元,就业困难人员社保实际补贴人次完成率为95.13%,实际补贴资金完成率为29.55%;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实际补贴人次完成率为135.55%,实际补贴资金完成率为63.68%。
5.1.3.4就业见习补贴情况
2015年就业见习计划补贴资金418万元,补贴658人次,经抽查审阅海南青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海南保健养生协会共计15人的档案材料,均符合补贴要求。根据单位提供的财务支出明细显示,截止2015年12月31日,根据海口市就业局财务资料显示,公益性岗位补贴实际补贴海南青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海南保健养生协会等34个单位和企业778人次(补贴标准:800元/人/月,期限为1-12个月不等),共计补贴提供就业见习单位金额133.05万元,实际人员补贴人次完成率为118.24%,实际补贴资金完成率为31.83%。
5.2培训业务成效
5.2.1定点培训
5.2.1.1创业师资培训
2015年度创业师资培训计划补贴资金18万元,培训人数为90人,截止2015年12月31日,根据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显示,该培训项目未实施,实际支出0万元。
5.2.1.2技能培训
2015年计划培训人员数6435人,技能培训A、B、C、D类工种和创业培训分别为775人、1500人、1140人、480人、2540人,计划资金976万元,分别为155万元、240万元、137万元、38万元、406万元。经审阅海口市就业局提供的培训资料,抽查海口市清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海口市劳动学会培训中心、海口时代潮职业技能培训中心3家机构的开办申请审批表、教学计划、参训人员签到表等,均有完整的方案和审批手续。另审阅了海口时代潮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培训合格证书领取表以及合格证书,挖掘机培训合格率为86.49%,达到文件要求的60%以上合格率即可补贴金额80%的相关要求。截止2015年12月31日,根据海口市就业局提供的财务资料显示,实际培训人数分别为:A类219(挖掘机操作工)、B类320人(咖啡师154人、西式面点师1人、美容师86个、中式面点师7个、中式烹调师72个)、C类365人(家政服务员143人、营养配餐师102人、育婴师116人、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员4人)、创业培训683人(补贴标准:A类2000元/人、B类1600元/人、C类1200元/人、创业培训1600元/人),所有培训均满足补贴80%资金的要求,共计培训人员1587人,共计补贴培训机构金额203.65万元,实际培训人员完成率为24.66%,实际补贴资金完成率为20.87%。
5.2.1.3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
2015年度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计划补贴资金330万元,培训人数为2060人。经审阅海口市就业局、龙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提供的培训资料,抽查审阅海口新世纪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名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2家机构的培训合格证书领取表、合格证书、教学方案等,创业培训合格率分别为90%、91.67%,达到文件要求的60%以上合格率即可补贴金额80%的相关要求。截止2015年12月31日,根据秀英、龙华、琼山、桂林洋区提供的财务资料显示,实际培训人数分别为:创业培训共2275人(其中琼山区240人、秀英区840人、龙华区955人、桂林洋区240人),职业培训共1199人,其中:A类120人(挖掘机)、B类959人(美容师359人、中式面点师540人、药物制剂工60人)、C类120人(家政服务)。所有培训均满足补贴80%资金的要求(补贴标准:1600元/人),实际培训人数3474人,共计补贴培训机构金额208.62万元(其中:秀英区67.52万元、琼山区42.24万元、龙华区68.86万元、桂林洋区30万元),实际培训人员完成率为168.64%,实际补贴资金完成率为63.21%。
5.2.2职业培训合格率
2015年度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总计为5061人,经审阅并抽查龙华、秀英2个区以及海口市就业局委托的海口美兰强洲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海口名美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海南维尔康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海口时代潮职业技能培训中心4个培训机构四个培训班,分别为中式面点师抽查59人,合格52人,合格率为88.14%;创业培训抽查60人,合格55人,合格率为91.67%;药物制剂工抽查60人,合格60人,合格率为100%;挖掘机操作工抽查37人,合格32人,合格率为86.49%。综述,共抽查216人,合格人数为199人,平均合格率为=(88.14%+91.67%+100%+86.49%)/4=91.58%。
5.2.3职业培训就业率
2015年度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总计为5061人。根据各单位提供的培训花名册,经电话回访抽查海口市就业局、秀英、龙华、琼山3个区培训对象共计235人,仅76人在就业,实际就业率=76/235人*100%=32.34%。
5.3就业业务成效
5.3.1失业登记人员档案管理
2015年计划管理失业登记人员档案2500人,预算资金15万元。根据海口市就业局提供的《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文件,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或暂停征收失业登记人员档案管理费,截至2015年12月31日,单位实际管理档案2153份,共计补贴金额为0元。
5.3.2单位吸纳困难人员奖励补贴
2015年计划鼓励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100人,预算资金2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单位实际吸纳就业困难人员0人,共计补贴金额为0元,未实施。
5.3.3自主创业奖励补贴
2015年计划创业补贴200人(秀英、龙华、琼山、美兰各50人),预算资金40万元(秀英、龙华、琼山、美兰各1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秀英、龙华、琼山、美兰4个区实际创业人数为0人,共计补贴金额为0元,未实施。
5.3.4免费招聘会奖励补贴
2015年计划鼓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免费招聘会补贴80场,预算资金64万元。截至12月31日,海南众合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已实施42场免费招聘会(举办招聘会地点在海口市就业局一楼),实际补贴举办单位金额33.6万元,实际举办招聘会完成率为52.5%,实际补贴资金完成率为52.5%。
5.3.5就业创业证工本费
2015年计划制作就业创业证工本共计4万本,预算资金2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单位制作就业创业证工本共计0本,实际补贴金额0万元。
六、项目效益
项目的实施,能够鼓励海口市的四类人员积极就业和创业,能够提高四类人员职业技能和创业技巧,不断激发参训人员的潜能,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知识储备,从而调动积极参训人员参与创业和就业,提高海口市的就业率。就业率的提高能够使四类人员提高收入,收入的提高能够影响、拉动和提升整个社会经济水平,使得海口市的整体经济水平得到一定的提升。个人收入的增加能够使四类人员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贫困家境,缓解社会矛盾,对社会的和谐、稳定、良性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但经过电话回访抽查受技能和创业培训人员,就业率仅有32.34%,项目的社会和经济效果一般。
七、可持续影响
项目的实施能够带动就业,使得“四类”人员就业率得到一个提升,提高收入,收入的增加能够改善生活水平。生活水平的提升能够影响身边的贫困人群,使得更多的贫困人员参与就业政策的计划中,从而改善更多贫困人群的收入,提高农村经济水平,减轻海口市的脱贫工作压力。就业率的提升能够拉动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2015年海口市就业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多方面对“四类”人群就业进行扶持,调动“四类”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本地区的整体就业。
就业率的提升能够拉动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能够带动“四类”人员的就业,多方面对“四类”人群就业进行扶持,进一步优化“四类”人群的就业结构,提高“四类”人员的收入水平。收入的增加能够改善生活水平,生活水平的提升能够带动身边的贫困人群,使得更多的贫困人员参与就业创业的政策计划中,从而改善更多贫困人群的收入,提高农村经济水平,减轻海口市的脱贫工作压力。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农民对就业创业的认识,转变就业创业观念,从而提高就业积极性。但经过电话回访抽查受技能和创业培训人员,就业率仅有32.34%,就业率较低,对海口市地区就业的可持续性有待提高。
八、群众满意度
通过对龙华、秀英、桂林洋区四个培训机构(海口名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海口美兰强洲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海口圣火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海口市旺业职业培训中心)参训人员的实地调查及对25位参加培训人员进行面谈调查问卷,该问卷设置7个问题,每个问题都设有A(非常满意/非常支持)、B(满意/支持)、C(一般)、D(不满意/不支持)四个选项,对应的分数分别为10、6、2、0分,每张问卷满分70分。问卷调查的问题如下:1、请问您是否了解就业培训项目;2、请问您是否支持本次就业培训项目;3、请问您对参加就业培训的工种如何评价;4、请问您对就业培训课程的实用性如何评价;5、请问您就业培训所讲的课程内容如何评价;6、请问培训内容授课的效果,如何评价;7、如再进行此类培训,请问是否愿意推荐身边的人参加。满意度调查结果如下:答案A、B、C、D分别为106个、68个、1个、0个,平均得分=(106*10+68*6+1*2)/25=58.8分,所占比例为84%(58.8/70分*100%)。
综上所述,市民普遍对于2015年就业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了解、认可程度良好,普遍认为实施项目预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地区就业,能够增长技能知识,提高自身就业选择范围,对项目的实施持良好态度。
九、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项目已依照省市的要求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程序合理,与政策要求相关;项目资金到位基本及时,但整体资金使用未及时按计划进行,项目的组织管理基本有效;项目的产出预期未能完全达到既定目标,项目预期效果一般,项目的绩效预期未能完全实现。
十、主要经验及做法
1、项目实施管理规范,程序合法。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社[2012]1848号)文件,参照对要求项目按规定实施并进行审核管理。
2、项目资金审核符合程序。实施单位按照《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社[2012]1848号)文件,严格资金申报程序,监管单位部门先进行材料审核,再逐层报送主管部门审批,资金最终拨付至各实施单位主体或补贴对象账户。
3、海口市就业局实施的技能和创业培训补贴、开发公益性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均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对就业专项资金补贴明细进行了公布。
4、海口市就业局、四个区人社局(秀英、龙华、琼山、美兰)、桂林洋开发区人社处、海口市新华信息产业孵化园等7个实施单位的项目档案资料均收集齐全,且保存完整。
十一、存在问题和建议
7.1存在问题
1、海口市就业局、四个区人社局(秀英、龙华、琼山、美兰)、桂林洋开发区人社处、海口市新华信息产业孵化园均未对就业专项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2、四大区人社局(秀英、龙华、琼山、美兰)、桂林洋开发区人社处五个单位均未进行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公示
3、未能完全实现计划的预期目标。2015年海口市就业资金项目共分八大类16小项建设,其中:①推荐就业困难人员就业、②创业师资培训、③就业信息和资金管理系统开发改造、④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⑤自主创业奖励补贴、⑥就业创业证制作,截止绩效12月31日,以上6个小项均未实施。
4、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就业率低,未能起到很好的效果。经电话回访抽查海口市就业局、秀英、龙华、琼山3个区共计235人,电话回访地点为海口市财政监督局。调查结果如下:1、未接通23人,停机20人、挂断13人、号码与人员不符19人、未参加10人、空号21人、未就业44人、关机6人、不清楚情况2人、电话故障1人、在就业76人,就业率仅为32.34%。
7.2相关建议
1、加强项目计划和评估工作,对部分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分项目进行调整,对一些补贴项目相关预算根据实际降低标准。及时对项目实行总结自评,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能够更好的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有效提升自身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建议各实施单位做好项目资金的公开公示,以便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3、建议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加强与实施单位部门进行沟通,结合实际,共同商讨项目实施前期遇到的困难,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难题,促进项目按能够按时,按计划实施,以便能够很好的完成项目,提高资金使用率。
4、建议组织相关实施部门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社[2012]1848号)文件,结合实际,优化培训方案,提高学员对工种培训的积极性,促进用工企业和参训人员互动,提高培训就业率。
综上所述,项目总体评分为“46.14分”,评定级别为差。
附件1:2015年就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表
附件1:
2015年就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表
序号 | 指标 | 指标说明 | 权数 | 指标分值 | 评分标准 | 指标解释 | |
单项总分 | 标准(值) |
| 合计 | | 100% | 100 | 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资金使用管理出现严重违规违纪(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构查处),一律为不合格。 | | 审核 得分 |
一 | 目标设定情况 | 依据的充分性 | 3% | 1 | 1 | 政策依据充分:1分;一般:0.5分;没有:0分 | 项目依据《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社[2012]1848号)文件以及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卡号:2015333708)文件实施,依据充分。得1分。 | 1 |
目标的明确度 | 2 | 2 | 目标的明确度以及分解落实情况,明确:2分,不明确:0分 | 项目实施具体分为八大类补贴:1、职业介绍补贴;2、职业培训补贴;3、社会保险补贴;4、公益性岗位补贴;5、职业技能鉴定补贴;6、就业见习补贴;7、扶持公共就业服务指出;8、其他就业补贴。项目目标明确。得2分。 | 2 |
二 | 就业专项资金投入 | 考核资金安排合理性。人社部门提出的符合规定的资金补助方案,财政部门必须予以补助,当地财政有配套资金,不存在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导致无法落实的政策情况 | 4% | 4 | 4 | 本级财政统筹使用上级补助资金,足以保障开展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得4分,不足以保障就业扶持政策的,每少每项扣1分。 | 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卡号:2015333708)关于(海财社[2015]1136号)《2015年就业专项资金指出预算安排的请示》文件,2015年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计划安排资金5713万元,明细如下:1、扶持公共就业资金支出755万元;2、职业培训补贴1324万元;3、职业介绍补贴17万元;4、社会保险补贴2433万元;5、公益性岗位补贴420万元;6、职业技能鉴定补贴187万元;7、就业见习补贴418万元;8、其他就业奖励补贴159万元。足以保障各单位部门开展项目实施。得4分。 | 4 |
三 | 就业专项资金使用 | | 8% | 8 | 8 | | | 2.85 |
1 | 资金支出 | 资金支出均衡度。省、市级出台的政策规定都要落实,各项制度规定都及时制定出台,并认真落实。 | | 4 | 4 | 全面实施省、市级确定的就业创业扶持项目,得3分,每少一项扣0.5分(有实施,但没有符合条件的对象及省级规定各地自行决定的项目除外),群众举报符合条件且按规定申报,但不予受理的,查实一起扣0.5分。每个项目均按规定时限申报、审核的,得2分,不按要求审核的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1、职业介绍补贴未实施(0.5分);2、职业培训补贴中的创业师资培训项目未实施(1/5*0.5分=0.1分);3、扶持公共就业服务支出中的就业信息和资金管理系统开发改造未实施(1/2*0.5分=0.25分);4、其他就业补贴中的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自主创业奖励补贴、就业创业证制作(3/5*0.5分=0.3分)。 总得分=4-0.5-0.1-0.25-0.3=2.85分 | 2.85 |
2 | 资金使用 | 资金使用率 | | 4 | 4 | 当年度资金使用率达到95%以上,得4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年末滚存结余小于当年支出总额5%。得4分,每高一个百分点扣0.5分。年末滚存结余数高于上年年末数的,扣2分,扣完为止。 | 1、职业介绍补贴资金使用率为0/17*100%=0%;2、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率为412/1324*100%=31.12%;3、社会保险补贴资金使用率为1172.53/2433*100%=48.19%;4、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使用率为166.22/420*100%=39.58%;5、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资金使用率为17.99/187*100%=9.62%;6、就业见习补贴资金使用率为133.05/418*100%=31.83%;7、扶持公共就业服务支出资金使用率为70/755*100%=9.27%、8、其他就业补贴资金使用率为33.6/159*100%=21.13%.总计得0分 | 0 |
四 | 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 主要考核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及监督检查等情况 | 20% | 20 | | | | 15.29 |
1 | 制定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相关配套文件的建立、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出台和宣传的情况 | 1、促进就业和就业专项资金政策出台后,各地出台贯彻实施意见,制定相关政策制度或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对原有政策制度进行修改完善。 | | 3 | 1 | 本项应提交已下发的文件。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得1分;未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得0分。 | 各实施部门均未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法。得0分。 | 0 |
1 | 本项应提交已下发的文件。针对2015年新出台的就业培训政策出台有关规定,出台1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 各实施部门均未针对2015年就业培训政策出台有关规定。得0分。 | 0 |
2.宣传政策到位、开办就业政策培训班 | 1 | 本项应提交已下发的培训通知。组织就业宣传活动、开办政策培训班1-2次,得1分,未开办政策培训或宣传活动,得0分。 | 秀英、龙华、琼山、桂林洋四个区以及海口市就业局已委托各定点培训机构负责招生和宣传政策工作。得1分。 | 1 |
2 | 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编制、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 1、年初是否编制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以及编制的情况 | | 3 | 1 | 年初会同财政部门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单独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得1分,年初未编制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得0分。 |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初会同财政部门编制就业资金的使用计划,并制定了2015年海口市就业专项资金支出预算明细表。得1分。 | 1 |
2、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整体情况 | 2 | 自评材料(含纸质和电子数据)在规定时间报送,得2分。 | 各项目单位均未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得0分。 | 0 |
3 | 资金项目审核申报情况 | 1.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选择社会力量 | | 5 | 1 | 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选择社会力量承担促进就业工作任务的得1分。未建立工作机制的不得分。 | 秀英、龙华、琼山区人社局、桂林洋人社处、市就业局以及海口市新华信息产业孵化园分别委托海口畅想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海南省第十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商校)等16个培训机构和公司承担促进就业工作。 | 1 |
2.通过就业信息系统录入和对比情况 | | | 2 | 所有的就业专项资金补贴发放应通过就业信息系统对比录入,通过登录海南省就业失业信息管理系统查看各区数据,数据不齐全的,每项扣1分,扣满为止。 | 经抽查比对海口市就业局实施的职业和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人员各20人,系统录入和补贴的基础信息基本符合,数据齐全。得2分。 | 2 |
3.考核就业政策落实及资金拨付情况 | 2 | 抽查享受补贴的对象是否符合既定政策条件、符合既定的补贴标准,符合得1分,违规得0分。资金审批拨付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符合得1分,违规得0分,满分为2分。 | 经抽查审阅市就业局60名补贴对象和两家培训机构,均满足补贴条件。得2分。 | 2 |
4 | 监督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情况 | 1.按照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规定,建立规范化的资金使用工作流程和标准化管理制度。 | | 9 | 2 | 建立资金使用工作流程和标准化监督制度,得1分,规范分配工作流程得1分;未建立资金使用工作流程和监督管理制度,得0分。 | 各单位依据《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社[2012]1848号)文件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资金的申报由经办单位考核,初审,再报送上级主管部门逐层审批。得2分。 | 2 |
2.做好就业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按规定做好公开公示工作。 | | 1 |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资金使用情况有进行公示公开,得1分;未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得0分。 | 海口市就业局和海口市新华信息产业孵化园对资金的使用进行了公开公示,秀英、龙华、琼山、美兰、桂林洋区均未进行公示。 得分=2/7*1分=0.29分 | 0.29 |
3.2015年度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及省、市级布置的资金专项检查通知,开展就业专项资金自查工作及结余结转资金清理使用工作,并及时按规定上报市局。 | | 2 | 是否及时上报2015年就业专项资金结余情况分析表、2015年就业专项资金结余结转资金清理使用工作报告,少一项扣1分。 | 各项目实施单位财政部门均按照(琼财社[2012]1848号)规定,对截止12月31日的资金拨付及使用进行结算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得2分。 | 2 |
4.上级或同级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 | 2 | 全部落实整改,得2分,未落实整改1项扣0.5分,扣满为止。 | 上级或同级审未发现问题。得2分。 | 2 |
5.对政策扶持项目承办单位加强业务管理 | | 2 | 按照规定,项目承办单位能及时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报送业务工作情况,得1分,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得1分,未报送,不得分。 | 秀英、龙华、琼山、桂林洋区、海口市就业局以及海口市新华信息产业孵化园6个实施单位都及时向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关于项目的汇总报告或工作总结。得2分。 | 2 |
五 | 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成效 | 主要考核各项就业政策的实施效果 | 50% | 50 | | 指标评分说明及评分标准 | | |
1 | 就业业务成效 | | | 29 | | | | 8 |
| 1.1.1大学生就业 | 推荐四类人员就业,普通人员400人,就业困难人员300人 | | 8 | 8 | 提高四类人员就业成功率,完成任务。完成≥90%,得8分;80%-90%,得4分;60%-80%,得2分;<60%,得0分。 | 未实施,推荐就业人数为0,得0分 | 0 |
1.1.2城镇就业困难对象就业 |
1.1.3农民工就业 |
1.1.4城镇登记失业率 |
1.2 | 扶持公共就业服务支出 | 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省市数据接口开发 | | 10 | 2 | 完成得2分,未完成0分。 | 未实施,得0分 | 0 |
就业信息发布系统建设 | 2 | 在已具备重要条件的30个乡镇(街)统一建设户外就业信息发布平台,完成≥27,得2分;24-27,得1分;≤24,得0分。 | 未实施,得0分 | 0 |
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 | 2 | 完成得2分,未完成0分。 | 未实施,得0分 | 0 |
用于孵化基地设施、场地、培训补助 | 4 | 建立创业孵化基地,为孵化者提供优质的创业服务指导。1、办公设施购置270万;2、培训60万;3、咨询、讲座及创业指导45万;4、场地建设20万。每项完成≥90%,得1分;80%-90%,得0.5分;≤80%,得0分。 | 办公室设施购置完成率=31.07/270*100%=11.51%<80%;得0分 培训完成率=11.84/60*100%=19.73%<80%;得0分 咨询讲座及创业指导完成率=8.06/20*100%=40.3%<80%;得0分 场地建设完成率=19.03/20*100%=95.15%>90%;得1分 | 1 |
1.3 | 1.3.1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情况 | 提高四类人员职业技能和素质,A类1900人,64万元;B类3300人,88万元;C类1500人,35万元。 | | 11 | 3 | 每项完成≥90%,得1分;80%-90%,得0.5分,≤80%,得0分。 | 鉴定完成率:A类=126/1900*100%=6.63%<80%;得0分 B类=1030/3300*100%=31.21%<80%;得0分 C类=298/1500*100%=19.87%<80%;得0分 | 0 |
1.3.2公益性岗位补贴推进情况 | 由机关事业单位开发的非营利公共管理和公益性服务岗位补贴 | 2 | 开发公益性服务岗位,帮助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解决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实现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的目标。完成≥500,得2分;400-500人次,得1分;≤400人次,得0分。 | 公益性岗位补贴实际补贴等35个单位的公益性岗位949人次。 949>500,得2分 | 2 |
1.3.3社会保险补贴使用情况 | 针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一年以上就业合同)并缴纳各项社保的单位进行补贴 | 2 | 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完成≥800,得2分;600-800人次,得1分; ≤600人次,得0分。 |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实际补贴共761人次。 800>761>600,得1分 | 1 |
对灵活就业并缴纳各项社保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补贴 | 2 | 鼓励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完成≥3975人次,得2分;3200-3975人次,得1分;≤3200人次,得0分。 | 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实际补贴共5388人次。 5388>3975,得2分 | 2 |
1.3.4就业见习补贴情况 | 毕业后两年未就业的省内高校毕业生和省外海南籍毕业的就业见习 | 2 | 提高就业能力,促进就业。完成≥658,得2分;520-658人次,得1分;≤520人次,得0分 | 公益性岗位补贴实际补贴海南青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海南保健养生协会等34个单位和企业778人次。 778>658,得2分 | 2 |
2 | 培训业务成效 | | 16 | | | | 2 |
2.1 | 定点培训 | 6.1.1创业师资培训 | | 12 | 2 | 帮助有就业医院的四类人员掌握创业基本知识和就业技能,实现就业和创业。每小项为2分,三小项均完成市级下达的任务,得满分,单小项完成90%以上的将分值*80%为得分,低于任务数90%的不得分。 | 未实施,得0分 | 0 |
6.1.2技能培训 | A类工种 | 2 | A类实际培训人数为219人,完成率=219/775*100%=28.26%<90%,得0分。 | 0 |
B类工种 | 2 | B类实际培训人数为320人,完成率=320/1500*100%=21.33%<90%,得0分。 | 0 |
| C类工种 | 2 | C类实际培训人数为365人,完成率=365/1140*100%=32.02%<90%,得0分。 | 0 |
D类工种 | 2 | D类实际培训人数为0人,完成率=0/480*100%=0%<90%,得0分 | 0 |
6.1.3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 | 2 | 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实际培训人数为5143人, 完成率=5143/4600*100%=111.80%>90%,得2分。 | 2 |
2.2 | 职业培训合格率(财社决01表、统计报表) | 职业培训合格率=评价期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参加职业培训总人数*100% | | 2 | 2 | 职业培训合格率大于80%的,得2分;大于60%的,得1分;小于60%的,不得分。 | 经抽查4个培训机构的四个培训班,合格率分别为52/59人=88.14%、55/60人=91.67%、60/60人=100%、32/37人=86.49%,平均合格率为=(88.14%+91.67%+100%+86.49%)/4=91.58%>80%,得2分。 | 2 |
2.3 | 职业培训合格率(财社决01表、统计报表) | 职业培训就业率=评价期培训后就业人数/参加职业培训总人数*100% | | 2 | 2 | 就业率大于80%的,得2分;大于60%的,得1分;小于60%的,不得分。 | 经电话回访抽查海口市就业局、秀英、龙华、琼山3个区共计235人,在就业为76人。实际就业率=76/235人*100%=32.34%<60%,得0分。 | 0 |
3 | 其他 | | 5 | | | | |
3.1 | 失业登记人员档案管理 | 失业人员档案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及相关项目服务 | | 1 | 1 | 完成,得1分;未完成,得0分。 | 单位实际管理档案2153份,已完成,得2分 | 1 |
3.2 | 单位吸纳困难人员奖励补贴 | 100人,20万元 | | 1 | 1 | 完成≥100人,得1分;80-100人,得0.5分,≤80人,得0分。 | 未实施,得0分 | 0 |
3.3. | 自主创业奖励补贴 | 200人,40万元,四个区各10万 | | 1 | 1 | 完成≥200人,得1分;160-200人,得0.5分,≤160人,得0分。 | 未实施,得0分 | 0 |
3.4 | 免费招聘会奖励补贴 | 80场,64万元 | | 1 | 1 | 完成≥80场,得1分;60-80场,得0.5分,≤60场,得0分。 | 实际完成42场招聘会,42场<60场。得0分 | 0 |
3.5 | 就业创业证工本费 | 4万本,20万元 | | 1 | 1 | 完成≥3.6万本,得1分;2.8-3.6万本,得0.5分,≤2.8万本,得0分。 | 未实施,得0分 | 0 |
六 | 项目效益 | 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情况 | 4% | 4 | 4 | | 经过电话回访抽查受技能和创业培训人员,就业率仅有32.34%,项目的社会和经济效果一般 | 2 |
七 | 可持续影响 | 项目可持续影响情况 | 4% | 4 | 4 | | 经电话回访抽查受技能和创业培训人员,就业率仅有32.34%,就业率较低,对地区就业的可持续性有待提高 | 2 |
八 | 群众满意度 | 目标人群满意度情况 | 7% | 7 | 7 | 满意度大于90%的,得7分;大于80%的,得4分;大于60%的,得1分;小于60%的,不得分。 | 满意度调查表实际得分58.8分,满意率=58.8/70*100%=84% 90%>84>80%,得4分 | 4 |
合计 | 100% | 100 | 100 | | 46.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