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截止8月底,按收付实现制,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19.8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1%,比序时进度慢12.6个百分点,短支27.88亿元。其中,市本级完成66.08亿元,与上年同期增长7.1%,完成年初预算的54.9%,比序时进度慢11.8个百分点。
区级完成支出53.81亿元,增长19.7%,完成年初预算的53.2%,比序时进度慢13.5个百分点。其中,龙华区完成支出13.5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2%,比序时进度慢16.5个百分点;美兰区完成支出11.9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8%,比序时进度慢19.9个百分点;秀英区完成支出14.6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比序时进度慢6.7个百分点;琼山区完成支出13.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4%,比序时进度慢10.3个百分点。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112.14亿元,截止8月底,累计完成支出46.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41.5%,比序时进度慢25.2个百分点,短支28.29亿元。
三、市本级待分指标分配情况
截止8月底,市本级待分指标62.32亿元,已分配39.22亿元,未分配指标23.09亿元,完成进度62.9%。其中:①部门待分指标13.23亿元,已分配8.04亿元,未分配5.2亿元,完成进度60.7%;②上年结转指标12.19亿元,已分配7.06亿元,未分配5.14亿元,完成进度57.9%;③上级专款36.89亿元,已分配24.13亿元,未分配12.76亿元,完成进度65.4%。
四、市本级预算部门支出完成情况
截止8月底,市本级87个部门可执行指标(公共预算支出指标)57.86亿元,支出34.75亿元,支出进度60.1%。支出进度在66.7%以上的有25个部门,其中支出较快的部门有:市财政局(87.6%)、市党史研究室(76.4%)、市社科联(75.7%)市会展局(74.2%)、市商务局(73.9%)等;进度在50%至66.7%之间的有45个部门;仍低于50%的有17个部门,其中可执行指标较大且进度较慢的是:市环保局(46.6%)、市交通局(46.5%)、市人社局(44.3%)、市园林局(39.8%)、市国土局(27.3%)、市房屋征收局(21.4%)、市科工信局(13.9%)。
与上月环比,支出进度增速较快的部门有:市农业局(70.4%)、市法制局(71.4%)、市卫生局(69.3%)、市市政法委(70.2%)、市粮食局(65.1%)、市政府服务中心(65.5%)和市国资委(51.8%)。而支出进度未明显改善的部门有:市科工信局(13.9%)、市征收办(21.4%)、市直属机关工委(27.3%)、市国土局(27.3%)、市安监局(35.8%)和市海洋渔业局(36.9%)等。
五、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情况
截止8月底,海口市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59.08元,占年初预算的82.4%,比上年同期减少了2.27亿元,减少3.7%,其中: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6.89亿元,占年初预算118.7%,比上年同期增加9.07亿元;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21.19亿元,占年初预算的54.6%,比上年同期减少了1.39亿元。
六、下一步工作建议
针对当前支出进度缓慢的问题,提出几点工作建议:
一是预算部门对本部门支出项目进行认真梳理,主动作为,积极协调对接,切实加快项目申报、审批、招投标等工作效率,推动工程实施。对工程验收、审计报告等报账材料提前完善,将完工项目及时拨付资金。对于确实花不动的项目资金要向财政部门提出调整,财政部门按照实际情况收回资金统筹安排。对于上级转移资金要及时提出分配方案,尽早下达资金形成有效支出;二是预算部门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力保九月份完成支出进度达到75%。同时严格按照市政府的指示,对于支出进度慢的部门原则上不予追加经费,新增支出需求由相关部门在年度预算额度通过调整支出结构解决;三是各区要认真分析支出进度慢的原因,建议对于无法支出的项目资金及时调整,统筹安排使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