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降3.2%;1-10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增长14.2%,持续两位数增长。当月财政支出下降26.2%,民生支出占比70.4%,继续保持占比七成以上。具体情况如下:
一、10月份财政收支情况及特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0月份,来自海口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0亿元,同比增长4.9%。其中,中央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6亿元,同口径增长7.9%;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3亿元,同口径增长8%;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2亿元,同口径下降3.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1亿元,同比下降26.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10月份,我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3亿元,同比增长1747.7%,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完成12亿元,同比增长1608.6%;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9.5亿元,同比增长173.3%。
(三)10月份财政收支特点
1.受金融保险业改征增值税上划省级影响,当月财政收入下降。10月份,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当月完成11.2亿元,同口径下降3.2%,造成下降的原因是根据省市财政体制的有关规定,8-10月我市金融保险业改征增值税1.3亿元上划至省级,若剔除该因素,则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8%。
2.非税收入当月下降一定程度也影响了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月份,我市非税税收当月完成0.9亿元,同比减收1.1亿元,下降55.1%。减收科目主要有行政罚没收入减收0.46亿元,其他收入减收0.63亿元等。
3.政府性基金收支大幅增长。10月份,我市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当月完成13亿元,增长1747.7%。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12亿元,增长1608.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亿元,增长100%,占政府性基金收入增量的99.9%。我市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9.5亿元,同比增支3.5亿元,同比增长173.3%。政府性基金收支均比上年同期实现大幅度增长。
二、1-10月份财政收支情况及特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10月,来自海口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46.9亿元,同比增长21.2%。其中,中央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9.4亿元,同口径增长27.3%;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5.5亿元,同口径增长19.6%;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9.1亿元,同口径增长14.2%,完成年初预算的91%(图一)。
从收入结构看,税收收入完成91.1亿元,同口径增长19.9%,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3.5%;非税收入完成18亿元,同比下降8%,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6.5%。
从征收部门看,国税完成44.5亿元,同口径增长32.1%;地税完成46.6亿元,同口径增长16.3%;财政完成18亿元,同比下降8%。
1-10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9亿元,同比增长15%,完成年度预算的91%,完成省财厅分解任务数的80.8%,排名全省第七。其中民生支出完成126.1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1-10月,我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19.8亿元,同比增长78.7%,完成年度预算的67.5%,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完成99.1亿元,同比增长71%,完成年度预算的61.7%;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88.5亿元,同比增长53.2%,完成年度预算的46.2%,完成省财厅分解任务数的59.4%,排名全省第四,名次比上月提升两名。
(三)1-10月财政收支的主要特点
1.财政收入“质量引领”。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9.1亿元,同口径增长14.2%,增幅较年初目标8%超出6.2个百分点,完成年度预算的91%,较序时进度快7.7个百分点。从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来看,截止10月底,全市税收收入完成91.1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83.5%。比上年同期提高3.1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1.9个百分点,位列全省第四。
2.全市支出“保障有力”。下半年以来,市财政大力加强重点支出管理,切实增强预算执行均衡性和实效性。截止10月底,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9亿元,同比增长15%,完成年度预算的91%,超序时进度7.7个百分点,完成省厅分解任务的80.8%,排名全省第七。支出进度慢且未支出金额较大的部门有:市海洋和渔业局(11.5%)、市国土局(39.1%)、市人社局(48.6%)、市民政局(51.3%)和市交通局(51.7%)等。民生支出完成126.1亿元,同比增长9.3%,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4%,继续保持占比七成以上。
3.市级留成税收增长较快。1-10月,我市国税部门税收收入累计完成208.8亿元,同比增长55.6%,其中,市级留成收入44.5亿元,同口径增长32.1%;地税部门税收收入完成120亿元,同比下降9.3%,其中,市级留成收入46.7亿元,同比增长16.3%。这主要得益于商业增值税、营改增收入实现大幅度增长。
(四)1-10月行业税收情况分析
截止10月底,我市地方税收收入完成91.1亿元,同口径增长19.9%,完成年度预算的90.2%,继续保持较高增幅。各行业税收收入分析情况如下:
1.分税种看,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涨幅显著,继续拉动税收增长。
1-10月份,全市地方税收收入所涉及的12个税种中,除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外;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和城镇维护建设税分别增长60%、54.6%、35.5%、43.9%、28.2%、22.3%和25.9%,合计增收22亿元,扣除营改增后营业税减收6.2亿元,实际增收15.8亿元,占全市地方级税收总增收额的116.5%。
一是从流转税情况来看,增值税依然为税收增长的基石。1-10月增值税(含营业税)33亿元,同比上年增收8亿元,增长29.8%,占全市地方税收总增收额的58.9%。二是从所得税情况来看,个人和企业所得税税收增幅较均超20%,是税收的强力增长点。两项所得税税收合计25.7亿元,同比上年增收5.4亿元,增长26.6%,占全市地方税收总增收额的39.8%。三是行为税逐步成为我市税收收入新增长点。我市涉及行为税类的税种主要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和房产税,三项税收收入同比增收3.6亿元,增长35.9%,占全市地方税收总增收额的26.5%。通过三类税种比重分析,可以看出我市企业的经营、效益以及社会经济运行质量表现较好。
2.分行业来看,房地产业税收继续强势增长;批发零售、建筑、工业制造业、服务业和金融业均增收过亿。
截止10月底,房地产业全口径税收收入97.1亿元,占全口径税收收入的29.7%,增收36.6亿元,同比增长60.5%,拉动税收增长13.6个百分点。2016年全年海口市房地产业全口径税收完成75.8亿元,占全口径税收的24.5%。2017年上半年全市房地产业全口径税收完成65.6亿元,占全口径税收的32.1%。继去年房地产销售火爆,本年4月起相继出台的限购政策后,房地产业税收显现出增速放缓的迹象。同时根据9月统计局数据显示,房屋施工面积、销售面积和新开工面积增速均有下降,其中新开工面积甚至同比上年下降了11.7个百分点。预计房地产业销售收入将会有所回落,逐渐回到正常水平。
批发零售业全口径税收收入46.1亿元,占全口径税收收入的14.1%,增收10.5亿元,增长29.6%,拉动税收增长3.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社会消费持续增长,截止9月底,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增长11.4%。按经营地来看,乡村城镇均保持增长11.4%;按消费形态来看,饮料类、烟酒类、化妆品类、日用品类、药品类、石油制品类以及汽车类均保持两位数增长。从批发零售业销售额来看,批发业销售额同比上年增长9.8%,零售业销售额同比上年增长14.1%。加之至10月后海南旅游业进入销售旺季,预计批发零售业依旧活力强盛,继续拉动税收增长。
建筑业全口径税收收入32.4亿元,占全口径税收收入的9.9%,增收4.3亿元,增长15.4%,拉动税收增长1.6个百分点。截止9月底,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945.8亿元,同比增长18.7%。其中,新增固定资产完成325亿元,同比增长32.6%。同时,建筑业用电量同比上年增长26.9%,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建筑行业发展趋势继续向好。
工业全口径税收收入48.8亿元,占全口径税收收入的14.9%,增收3.5亿元,增长7.7%,拉动税收增长1.3个百分点。这主要得益于工业中的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税收增长,其中亚洲制药股东股权转让所得带动制造业全口径个人所得税增收1.3亿元。
服务业全口径税收入30.5亿元,占全口径税收收入的9.3%,增收3.1亿元,增长9.3%,拉动税收增长1.2个百分点。税收增长的税种主要是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其中,增值税增收3.5亿元,同比增长36.5%;个人所得税增收2.3亿元,同比增长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