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农发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根据省农发办关于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督导的通知要求(琼农办〔2017〕95号),海口市农发办于2017年10月25日上午召集2015-2016年农发项目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对迎接省农发办督导工作做了动员部署:
一是以督导促进度。面临项目设计变更(调整)、原材料价格上涨、项目区群众阻工、不良气象等因素影响,市农发机构,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要针对不同情况,明确责任主体,积极配合,妥善应对,千方百计做好项目的收尾工作。以项目的实施进度促进资金支出进度。
二是以督导促自查。开展项目的资料自查,包括项目的申报、实施方案(设计、概算)、项目招标及其批复文件材料搜集整理,清理完善施工台账资料、监理台账及勘验资料、设计变更(调整)资料。由监理组织项目实地自查,对项目的主体工程和相应的配套辅助设施进行一轮核查。
三是以督导促整改。针对自查出的问题先期整改,再结合省农发办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四是以督导促效益。通过省农发办实施的督导工作,实现农发项目实施计划一宗、开工一宗、建成一宗、结算验收一宗、移交使用一宗,发挥效益一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