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件时间: 2014-11-28 08:30
发 件 人: 蔡志飞
提问:不久前我是海口市长德学校的一名在编老师,我从2002年就当老师,直到今年10月份才申请辞职并得到批准。我想咨询几个问题:
一、我听说申请辞职的老师是可以领取两年的工资补助,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是不是这样。如果有补助,我应该如何领取。
二、现在长德学校的老师已经在填表要领取教师住房补贴,按工作年限来确定。我是不是能够领取从我参加工作到我今年辞职的10月份为止的住房补贴。
三、财政局每年年底都会给老师发给绩效工资,今年我能不能领取1-10月份的绩效工资,因为这段时间我毕竟也上课。
答复:您好!您所提“教师主动辞职是否有补助问题”一事,建议由当事人向原单位分管人事有关同志咨询和申请,原单位分管此项工作人员再按有关规定向市(区)人社部门了解及申报,待市(区)人社局审核后,市(区)财政再根据市(区)人社部门的审批和有关规定给予资金安排和拨付。(公开)【市财政局-单位领导-文斌 2014-12-19】